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祁瑛)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7月21日在京召开,8名个人和2个群体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40名个人和10个群体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其中青海省徐辉获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徐辉,男,汉族,1961年2月生,中共党员,牺牲前系江苏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恒御新城项目经理。
2023年7月19日12时15分,徐辉与3名同事在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湟水河沿岸散步时,突然听到河道方向传来“扑通、扑通”的声音,仔细寻找后发现落水者是一名女性。徐辉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冲向河道,在湟水河解放渠附近,他不顾一切地跳入河水中开展施救工作。徐辉顶着寒冷刺骨的水流,经过几十米的追赶终于抓住了落水者,随后竭尽全力地用一只手紧紧拉住落水者,一手只抓住垂入河中的树枝,试图救出落水者。由于长时间施救,体力严重不支,未能成功营救落水者,徐辉本人也被河水卷走后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同行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搜救队等百余人立即开展搜救行动,7月20日0时24分,救援队员在10余米深的发电机组叶轮处发现已经遇难的徐辉遗体,被打捞上岸的徐辉仍保持着救人的姿势。
2023年10月9日,徐辉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