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11日电 (韦德盛 陆建华)7月8日,柳州市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航三路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件。涉事车主起初试图拖延执法,最终仍被依法处理。
当日10时许,执法人员巡查至航三路与航岭路交汇处一工地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正在装载建筑垃圾。经初步调查,该车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工地施工方也表示不清楚运输建筑垃圾需办理相关许可。
执法人员联系车主韦某时,其声称在外办事无法立即返回,并辩称不知运输建筑垃圾需办理手续。执法人员判断车主存在观望心态,试图拖延执法,随即明确告知其拒不配合的后果。在执法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并强调将采取强制措施后,韦某最终返回现场接受调查。
根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执法部门已立案,将依法对涉事车主作出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立案调查后,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