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
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向法院举报。

被执行人:郭飞飞,男,1989年3月4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会廛村
身份证号:41032219890304****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350号
执行依据:(2024)豫0308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5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杜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崔飞虎,男,1987年1月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小崔沟村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70102****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274号
执行依据:(2024)豫0308民初342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杜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杨志刚,男,1987年1月3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平房店村
身份证号码:15042919870103****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119号
执行依据:(2024)豫0308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7292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5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杜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张鹏飞,男,1985年9月5日出生。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水泉村三组。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50905****
执行案号:(2024)豫0308执恢70号
执行依据:(2019)豫0322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28842元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朱法官:0379-63158110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陈海英,男,1979年9月1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东山头村 6 组
身份证号码:41032219790901****
执行案号:(2024)豫0308执恢512号
执行依据:(2022)豫0308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0420.64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朱法官:0379-63158110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尚允增,男,1969年2月1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雷河村12组
身份证号码:34210119690212****
执行案号:(2023)豫0308执恢770号
执行依据:(2015)孟民四初字第18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85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
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朱法官:0379-63158110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马蓓蓓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