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向小庆 张希杰
面对执法检查时的对抗行为,可能让小错升级为刑事犯罪。近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与酒驾相关的妨害公务案件,两名被告人均因一时冲动采取暴力手段逃避执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4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孙某于午餐时饮用了白酒和啤酒。当晚9时许,孙某认为经过数小时休息后酒精已经代谢完毕,遂驾车出行,不料遇到交警夜查酒驾。
孙某吹气检测时,酒精检测仪报警,执法的女交警示意孙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酒精检测。因担心被查出酒驾,要扣分、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孙某一面敷衍着交警,一面脚下却猛踩油门加速冲岗,将女交警拖拽倒地,致女交警腰椎骨折及多处皮肤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潜逃几天后,孙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受伤交警各项损失1万元,最终获得谅解。
宜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中午饮酒后,当晚驾车遇查酒驾时,因心虚加速冲岗、将执勤交警拖拽倒地致轻微伤,尽管事后自首并赔偿,但其行为已严重阻碍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孙某的犯罪情节,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另一案件中,陈某饮用白酒后驾驶无牌三轮车前往城区卖鱼,途中遇交警查缉酒驾遂掉头逆行逃离。执勤交警驾驶警车鸣笛追赶至其家附近的停车场出入口后,陈某突然从车斗里拿出杀鱼用的菜刀朝追上来的交警头部挥砍,交警躲避及时未受伤。
陈某将交警逼退后,继续驾车往家逃窜,途中遭增援警察围堵时再次拿出菜刀威胁,被现场群众劝阻后放下菜刀继续驾车逃跑。
警方追至其家门口附近江堤上时,陈某第三次持刀逼近警车进行威胁,之后返回家中藏匿。当晚,陈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宜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酒驾遇检时不仅驾车逆行逃逸,更持菜刀挥砍追赶交警,虽未造成实际伤害,但其以暴力手段直接威胁民警人身安全,性质更为恶劣,构成袭警罪。考虑陈某的犯罪情节和自首举动,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两人均系自首,且造成损害的已赔偿,法院在量刑时已从轻处罚,但为警示公众,仍判处实刑。”法官提醒,配合执法是公民义务,酒驾后逃避检查的冲动行为,会让当事人从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犯罪,得不偿失。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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